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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进出口企业可申报“直通放行”
据了解,申请实施直通放行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:严格遵守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,两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;在检验检疫诚信管理(分类管理)中为A类企业(一类企业);年进出口额在150万美元以上;已实施HACCP或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,获得相关机构颁发的质量体系评审合格证书;具备对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有效控制的能力,产品质量稳定,上年度检验检疫批次合格率不低于99%,1年内未发生由于产品质量原因引起的退货、理赔或其他事故。 (记者 全四清 牛卫国) .中.华.工.商.时.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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